却是个傻子。
洪七只有九根指头,左手食指部位是光秃秃的,他的食指齐根没有了。如果我要打到他的食指,除非我先替他找回那截断指,再帮他接上。
“昔日你手下断我一指,孰料想今日反而救我一命。”洪七又从头上拔下一绺头发,麻利地系好了麻袋,扛在肩上,当他走到我身侧的时候,他忽然幽幽地说了一句,“其实我并不比这双手幸福,他们有十个,只失去了一个,而我们兄弟七人,却只剩下我一个。”
“那么你还要报仇吗?”
“那些弓箭手只是被点了穴道,并没有死。”
“为什么?”
“我只杀龙,不杀狗。”说完这句话,洪七头也不回,大踏步地走了。
我转过身,看着洪七,他的步子迈得很大,大风将他的破袍和乱发肆意地扬起。人头上的血把纯白的麻袋都染红了,像是开了一朵灿烂而凄惨的大红花。
我解开了弓箭手的穴道,对其中一个领班的说,“昨日听张大人说洪七左手食指是被你砍下来的,赏银一百两。”
十二日,比卦,六三,比之匪人。
桥西老板鸭,桥东叫花鸡,桥上钗头凤,是大理的三绝。每隔三天。我都会从皇宫里走出来,在桥西买一只老板鸭。我不想让手下买,我只想一个人坐在满是油污的凳子上,狼吞虎咽地吃完一整只老板鸭。
抹抹油嘴,拍拍肚子,“小二,结账。”
“哎,客官,十五文,您走好,路黑,小心您脚下.....”
十二日,很晚了,老板鸭店已经打烊了。掌柜的让我去桥东吃叫花鸡。老板鸭,火里行;叫花鸡,夜打鸣。欧胖子开的叫花鸡店晚上也不收摊。
我其实是讨厌叫花鸡的。不是讨厌它的味道,而是讨厌它的名字。但是,我渐渐发现,没有人可以一直讨厌一种东西,比如你以前讨厌下雨,但因为你开了一家雨伞店,所以你开始喜欢下雨,甚至期待下雨,甚至诅咒不下雨。如果你讨厌一种食物,那只能说明你还不够饿。
那一晚,我第一次到了桥东。
桥西桥东虽是一桥之隔,繁荣状况却是天壤之别。
桥西的乞丐很多,你刚掏出一文钱打发完一个乞丐,转过身,你又会发现一只脏脏的乞讨的手。桥东却没有乞丐,倒不是因为桥东太富,恰恰相反,是桥东太穷,穷到连乞丐都看不上眼。
所以在桥东找一个乞丐,比在冬天找一个蚊子还难。
在通往叫花鸡店的路上,我看见了一个乞丐,唯一的一个。
他头发乱乱的,衣服破破的,盘腿坐在地上,一言不发。在他的面前有一个破瓷碗,碗里零散着四文钱,在月光下发着光。一个木牌斜倚在他背后的墙上,上面隐隐约约写着几个字,今日差一文打烊。
我笑了笑,这是一个聪明的乞丐。第一,他懂得僧多粥少的道理,所以他仍留在桥东,不去桥西,因为他知道一个人分一文钱总比十个人分五文钱来得多。第二,他在牌子上写道今日只差一文,讨到一文钱后是差一文,讨到一百文钱之后也是差一文,究竟什么时候不差了,当然只有他自己知道。但是如果你稍微有点恻隐之心,你就不会让一个可怜的乞丐因为一文钱在街上受冷挨饿。
而且一个把乞讨当做生意来做的人,岂不是很有意思?
沦为乞丐有很多理由。有的是家里人太少了,父母双亡,妻离子散,无依无靠;有的是家里人太多了,上有八十老母,下有待哺婴孩。但是乞讨其实是不需要理由的,你现在是乞丐,这就是最好的理由,更何况我今晚遇到的是一个有意思的乞丐。
我扔下一文钱,转身就走,我知道那个有趣的乞丐不会因为我的一文钱而打烊。
可是我错了。在一文钱跌入破碗发出叮当的脆响后,那个乞丐竟站起身来,收了木牌和破碗,倒是真的打烊了。他走在我前面,步子迈得很大。他竟也是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