撇撇嘴:“不饿也吃点,省得说我小气。喏,这是隔壁王记的,热乎着呢。”
翠芝是厂里的织布工,手脚麻利,嘴巴也快。她跟曼桢合租这屋子已经一年了,两人虽不算知心,却也处得下去。翠芝爱打扮,攒点钱就去买胭脂口红,曼桢瞧不上这些,却也不说什么。她们俩就像两根并排的筷子,模样不同,用处却差不多。
“今儿下午我约了人去看电影,你去不去?”翠芝咬了口烧饼,边嚼边问。曼桢摇摇头:“不去,我待会儿还得写封信。”翠芝“哦”了一声,脸上有点失望,却没再劝。她知道曼桢的脾气,劝也没用。
那信是写给二哥沈世钧的。世钧在南京做事,听说是在一家洋行里当文员,日子过得比曼桢强些。他每年寄点钱回来,信里总叮嘱她照顾好自己,可曼桢从不回信——不是不想,是不知道写什么。她怕一写就露了底,露出那种不上不下的窘迫。她拿起桌上那支秃了毛的钢笔,墨水早干了,她又找了块砚台,磨了半天,才挤出几滴黑乎乎的墨。
“二哥,”她写下这两个字,停了停,又添上一句,“我这儿一切都好,你别惦记。”可写到这儿,她忽然觉得这话假得厉害。她咬着笔头,想了半天,又添了几句家常话,比如天气冷了,厂里活儿多,翠芝新买了件花布衫子。她没提自己的心思,那些心思像屋角的霉斑,捂着捂着就烂在里头了。
写完信,天已经黑透了。翠芝出门看电影还没回来,屋子里静得像个空壳。曼桢点了盏煤油灯,光晕晃晃悠悠地映在墙上。她靠着椅背,盯着那跳动的火苗,忽然觉得日子就像这灯,烧着烧着就没了。她笑了一声,摇了摇头,把信折好塞进抽屉——寄不寄再说吧。
第二天是星期天,曼桢起了个早。她煮了半锅稀粥,掺了点咸菜,就着吃了。她不爱铺张,平日里连个鸡蛋都舍不得买。吃完粥,她拿了把旧伞,打算去邮局寄信。巷子口的风有点冷,吹得她旗袍下摆贴着腿,她缩了缩脖子,加快了步子。
邮局在街那头,门口停着几辆自行车,铃铛响得刺耳。曼桢进去时,柜台后的小伙计正低头算账,眼皮都没抬。她把信递过去,掏出两角钱,那小伙计接了钱,瞥了她一眼,眼神在她脸上多停了一秒。她没在意,转身就走。可刚迈出一步,就听见身后有人喊:“沈小姐!”
她回头一看,是个穿西装的男人,三十出头的模样,头发梳得油光水滑,手里夹着根烟。她认出来了,这是厂里管事的李主任。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