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狠地,像是要将这几天的委屈与愤怒全部发泄在上面。
良久。
他就这么肆意的让我咬着。
他竟一动不动的仍由我咬着。
最后我实在不忍心,放开了他。
我可不想看见他的嘴唇缺了一块。
他的脸可是我最喜欢的。
尤其是他的唇。
唇红齿白,明目皓齿,精致如雕刻。
他看也没有看我,只是疯狂的吐着口水,擦着嘴角的血。
边吐边说,“真他妈脏。”
呵呵,他嫌脏?
他嫌脏。
我都没有嫌他脏。
他居然嫌我脏。
小时候
小时候,是我将脏兮兮的他捡回家的。
说来也怪,那天夜里居然一直打雷下雨,狂风肆虐。
而那时候的他,黑黑的,浑身是伤,我仔仔细细的给他擦洗着伤口,生怕弄疼了他,直到后半夜才给他收拾干净。
那时候的他极其怕打雷,一打雷他就是一哆嗦,最后我实在看不下去了,对他说,不行我就抱着你吧,起初他犹豫了,最后小小的他钻进了我小小的怀里,蒙着头,捂着脸,留着泪,发着抖和我一起挨到了天亮。
从那以后只要打雷下雨他都会出现在我的窗户旁边,我不知道他怎么避开我妈妈的,但他每次都是来了,他总会说,只有阿念抱着,他才不怕。
我也习惯了。
所以大学我也没有报外地的学校,就报了当地的一个普通大学。
为此我妈气的打了我一顿,最后我还是没有妥协,因为我不想离开我的他。
他说过,我们不离不弃。
我还是阿念,一个只爱林滔的阿念,只想在下雨打雷的时候抱他的阿念,而林滔他是我最爱的竹马。
只是现在,我的竹马他狠狠的在践踏我的自尊。
只是因为我眼角的痣。
他让我去,我不愿意。
我只被一句“用这个”拉回了思绪。
我转头看见了,他手里的袖扣。
呵呵,那个袖扣是我攒了一年的钱给他买的。
只是为了让他在面试时显得好看些。
而他丢下袖扣,头也不回的走了。
那群小混混迫不及待的逼过来。
我后退,却无路可退,后面的墙壁坚硬无比,我用尽全身力气向后抵去,可还是退无可退。
我紧紧地贴着角落,也只有那退无可退的角落让我有些许安全感,而因为我的太用力,险些跌落阳台。
他们终于抓住了我。
那个眉毛粗黑的丑男人,粗黑的眉毛拧成一团,他狠狠掐住我的下巴,冰冷的针尖抵在我眼角的泪痣上。
一下,又一下,一下,又一下……他毫不留情,一下的一下戳进我的眼角……
疼,锥心的疼,疼得我浑身发冷,可我却咬紧牙,一声都没吭。
林滔,你为什么这么恨这颗痣?
他说过,就算我逃到天涯海角,他也能凭着这颗痣找到我。
可现在,他却让他们,活生生剜了它。
用的还是我省吃俭用给你买的袖扣。
真是有够残忍的。
也够另类的。
最后我满脸鲜血淋漓,他们才罢手。
他们一人一口唾沫,“哕”在我面前。
看着躺在地上的我,他们笑的狰狞可怖,前仆后仰,捶胸顿足。
当他们心满意足,离开时,背影是那样的挺拔与欢快。
看着他和他那群狐朋狗友扬长而去的样子。
我心好痛。
他好残忍。
我站在阳台上,撕心裂肺的嘶吼着。
我看到他的身子明显一僵,但最后还是迈步走了。
我踉跄的捡起那颗袖扣,上面布满了鲜血,很是恶心,我竟忍不住吐了。
最后我扬起手,狠狠的把它扔了出去。
那满是鲜血的小东西丁零当啷的顺着楼梯掉了下去,最后打了个滚落进了满是垃圾的下水道里。
看着它掉下去,我笑了。
垃圾就应该呆在垃圾桶里。
林滔你也滚吧,滚进肮脏的下水道里去吧。
现在的我
良久。
快天黑的时候。
我努力的迈着步子回家。
我妈看到了遍体鳞伤的我。
她瞬间泪流满面。
我没有说话。
因为第一次我说是林滔,她便只是扶着我回屋清洗,一个劲的给我说对不起,让我忍忍,说忍忍就好了。
完全没有为我讨回公道的意思。
我相信,这一次她还是不会去为我讨回公道的。
所以我不说话。
直到最后我才知道。
因为她害死了人家的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