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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5-01-10 14:57:41

小说《痣》的故事讲述了:痣命理学相面说,有泪痣的人,一生都会为情所困,为情而泪奔。--泪痣长在左眼角下方叫滴泪痣,人特别容易哭,感情可能不是很顺遂。--泪痣长在右眼角,异性人缘的桃花痣,常会被一群人喜欢。而它还有一个浪漫的说法,泪水凝结成痣,是因为前世死去的时候,被抱着哭泣,泪水落在脸上,从而形成印记,来生相逢相认......给我去了它我叫刘念,在花城美术学院读大四,今年是最后一年,我正计划着找实习工作中,毕业后我将去花城最好的美术馆工作,这还是林叔帮我找的,我男朋友父亲。

痣精选章节

  

狠狠地,像是要将这几天的委屈与愤怒全部发泄在上面。

良久。

他就这么肆意的让我咬着。

他竟一动不动的仍由我咬着。

最后我实在不忍心,放开了他。

我可不想看见他的嘴唇缺了一块。

他的脸可是我最喜欢的。

尤其是他的唇。

唇红齿白,明目皓齿,精致如雕刻。

他看也没有看我,只是疯狂的吐着口水,擦着嘴角的血。

边吐边说,“真他妈脏。”

呵呵,他嫌脏?

他嫌脏。

我都没有嫌他脏。

他居然嫌我脏。

小时候

小时候,是我将脏兮兮的他捡回家的。

说来也怪,那天夜里居然一直打雷下雨,狂风肆虐。

而那时候的他,黑黑的,浑身是伤,我仔仔细细的给他擦洗着伤口,生怕弄疼了他,直到后半夜才给他收拾干净。

那时候的他极其怕打雷,一打雷他就是一哆嗦,最后我实在看不下去了,对他说,不行我就抱着你吧,起初他犹豫了,最后小小的他钻进了我小小的怀里,蒙着头,捂着脸,留着泪,发着抖和我一起挨到了天亮。

从那以后只要打雷下雨他都会出现在我的窗户旁边,我不知道他怎么避开我妈妈的,但他每次都是来了,他总会说,只有阿念抱着,他才不怕。

我也习惯了。

所以大学我也没有报外地的学校,就报了当地的一个普通大学。

为此我妈气的打了我一顿,最后我还是没有妥协,因为我不想离开我的他。

他说过,我们不离不弃。

我还是阿念,一个只爱林滔的阿念,只想在下雨打雷的时候抱他的阿念,而林滔他是我最爱的竹马。

只是现在,我的竹马他狠狠的在践踏我的自尊。

只是因为我眼角的痣。

他让我去,我不愿意。

我只被一句“用这个”拉回了思绪。

我转头看见了,他手里的袖扣。

呵呵,那个袖扣是我攒了一年的钱给他买的。

只是为了让他在面试时显得好看些。

而他丢下袖扣,头也不回的走了。

那群小混混迫不及待的逼过来。

我后退,却无路可退,后面的墙壁坚硬无比,我用尽全身力气向后抵去,可还是退无可退。

我紧紧地贴着角落,也只有那退无可退的角落让我有些许安全感,而因为我的太用力,险些跌落阳台。

他们终于抓住了我。

那个眉毛粗黑的丑男人,粗黑的眉毛拧成一团,他狠狠掐住我的下巴,冰冷的针尖抵在我眼角的泪痣上。

一下,又一下,一下,又一下……他毫不留情,一下的一下戳进我的眼角……

疼,锥心的疼,疼得我浑身发冷,可我却咬紧牙,一声都没吭。

林滔,你为什么这么恨这颗痣?

他说过,就算我逃到天涯海角,他也能凭着这颗痣找到我。

可现在,他却让他们,活生生剜了它。

用的还是我省吃俭用给你买的袖扣。

真是有够残忍的。

也够另类的。

最后我满脸鲜血淋漓,他们才罢手。

他们一人一口唾沫,“哕”在我面前。

看着躺在地上的我,他们笑的狰狞可怖,前仆后仰,捶胸顿足。

当他们心满意足,离开时,背影是那样的挺拔与欢快。

看着他和他那群狐朋狗友扬长而去的样子。

我心好痛。

他好残忍。

我站在阳台上,撕心裂肺的嘶吼着。

我看到他的身子明显一僵,但最后还是迈步走了。

我踉跄的捡起那颗袖扣,上面布满了鲜血,很是恶心,我竟忍不住吐了。

最后我扬起手,狠狠的把它扔了出去。

那满是鲜血的小东西丁零当啷的顺着楼梯掉了下去,最后打了个滚落进了满是垃圾的下水道里。

看着它掉下去,我笑了。

垃圾就应该呆在垃圾桶里。

林滔你也滚吧,滚进肮脏的下水道里去吧。

现在的我

良久。

快天黑的时候。

我努力的迈着步子回家。

我妈看到了遍体鳞伤的我。

她瞬间泪流满面。

我没有说话。

因为第一次我说是林滔,她便只是扶着我回屋清洗,一个劲的给我说对不起,让我忍忍,说忍忍就好了。

完全没有为我讨回公道的意思。

我相信,这一次她还是不会去为我讨回公道的。

所以我不说话。

直到最后我才知道。

因为她害死了人家的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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