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气来。老板有时候在外采购奔波,便能见到他拎着大袋大袋的面粉,肉馅等各种食材从门外进来,掀开门帘,便是一阵冰冷的寒风。这时候就连食客窃窃私语的交谈声也小了不少,若是正好当天穿的少了,大概是免不了一个寒颤,紧紧衣服的。而老板娘大多是坐在最前方的一个小桌子,包着馄饨,一下一个,无比的迅速。我记得我当初见到这样的场景,不知几次惊叹于她的技巧娴熟。大概也正是因为这份娴熟,她才能够凭此谋生。若换做我,是万万不行的。
这老板娘也是个江南人——我是听慕蝶说的。初听时,我不禁有一种莫名的荒谬之感。其一应当在于,在这个北国,我的母亲,慕蝶,老板娘,三个如今呆在北方雪国的人,竟是来自同样的地方,何尝不算一种缘分?其二大概在于,这本是我的家乡,可我突然发现,我对他的了解,或许只有那片茫茫的雪。除此之外,甚至可以说得上是一无所知,甚至都不如慕蝶这个初来乍到的人儿。后来她和我说,“默雪,其实你更适合江南啊。”她狡黠的笑,像是个诱骗狐狸的猎人。“等以后,你陪我回江南吧,我带你去玩儿。江南的冬天,比这儿暖和多了。”那时候的我没有回答,我实在不愿意许下那些空口无凭的承诺,那些变迁的世事从来不该被我抱有期望,这是我从小被灌输的理念。我只能看着她绽放的笑靥,报之以微笑,然后情不自禁的,又或者抱有几分促狭的玩笑的心态,完成了我最初的冲动——我飞快的伸出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戳了戳她的酒窝。她一秒破功,似是讶然于我怎么突然变了性情,而后又鼓起腮帮,做出一副气鼓鼓的样子来,就那么盯着我。我只能无奈的笑笑,她一向是这样,能轻易地伪装出不同的样子,能轻易的打动别人,这应当,是与生俱来的天赋。我没有在干什么,只是牵起她的手,缓缓的就向前去。
再后来,那家小吃店悄无声息的歇了业,没有人知道老板一家去了哪里,他们去的无人知晓,正如他们来时一般静谧。不出所料。我和她都抱有希望,希望他们,是回到了家乡。而后来,我们毕业了,我当真随着她去了一趟江南,只是暂住几日,以旅游的名义。几天里,我和她游遍了各个地方,从早到晚,不知疲倦。我企图将一切不曾见过的风景收入眼底,记在心间。在那个江南水乡的小小古镇里面,她为我择了一身淡绿的汉服,簪了朵出水的芙蓉。“今世簪花,来世漂亮。一念簪花,一世无忧。既然来了这,总要簪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