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是周五,下午三点,办公室空调冷得像冰窖,我裹着薄外套,手里端着刚从楼下买的冰咖啡。
同事们都在窃窃私语,说着周末的计划,而我盯着电脑屏幕,眼神空洞。
手机震了一下,是林泽发来的微信:“今晚有空吗?一起吃饭。”
我手指顿在屏幕上,犹豫了三秒,最后回了个“好”。
我没告诉他,这已经是第几次我强撑着答应他的邀约。
不是因为喜欢,而是因为害怕——害怕拒绝后,他会像丢垃圾一样,把我扔进他那漫不经心的生活里,再也不回头。
认识林泽是在两年前的一个酒局。
他穿着白衬衫,笑起来像夏天的风,干净又随意。
那天我喝多了,靠在沙发上昏昏欲睡,他走过来递给我一杯水,说:“别喝了,伤胃。”
我抬头看他,灯光晃得我头晕,只记得他的眼睛很亮,像能看穿人。
后来他要了我的号码,我给了,没多想。
再后来,我们就稀里糊涂地在一起了。
他对我好,但那种好,像是在喂一只流浪猫——随意、散漫,时有时无。
我一直觉得,我对他来说只是个“备选项”。
他忙的时候,可以三天不回消息;心情好的时候,又会突然约我出去吃饭、看电影。
我问过他:“你到底喜不喜欢我?”
他笑笑,捏着我的脸说:“当然喜欢啊,不然我找你干嘛?”
我信了。
或者说,我逼自己信了。
因为不信的话,我就得承认,我在这段关系里,像个乞丐,低到尘埃里,只求他施舍一点温暖。
那天晚上,我们约在一家日式餐厅。
我提前半小时到了,挑了个靠窗的位置,点了杯冰咖啡等着他。
他迟到了四十分钟,进门时满脸倦容,手里还拿着手机,像刚打完一个很长的电话。
“抱歉,公司的事。”他坐下,随手把外套扔在一边,语气轻飘飘的。
我低头抿了口咖啡,冰得牙齿发酸,心里却更冷。
“你今天怎么了?脸色不太好。”他终于抬头看了我一眼。
我扯了个笑:“没事,就是有点累。”
他没追问,低头点菜,熟练地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