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愿意娶我为妻。
成亲那日,寻母对我说,寻玉臣性子冷,但并非无情之人,日子久了终有捂热的一天。
成亲后,小到饮食穿衣,大到公务政事,但凡有一丝能讨他欢心的机会,我都倾力亲为,京城最看重利益的女富商一举成了最蠢笨付出的痴情种。
如今成亲两年,可寻玉臣那双漂亮的淡眸依旧冰冷如初,也从未对我笑过,分明是个无情凉薄的君子,哪里像个有情之人。
如今想来,寻母说得对也不对,他的确并非无情之人,只是能捂热他的不是我,是温柔恬静的沁水。
毕竟在话本里,雅正端庄的君子最喜欢温柔窈窕淑女,而不是我这般粗鄙外放的女子。
如若不是沁水今夜命悬一线,他情难自抑露了马脚,我也不会发现他的心思。
第二日,沁水以养病之由主动迁出京城,我这个小妹,虽是庶出,但自小懂事嘴甜,很会讨人欢心。
她既想在我手下做事讨好,我自然应允她的请求。
况且,我是个商人,重利益、避风险,对待感情亦是如此。
成全他人是心软傻子才会做出的蠢事。
我母亲为爱糊涂犯过的错,我沁燚不会重蹈覆辙第二遍。
沁水临走前不舍地看着寻玉臣,双眸含泪,三步一回头。
这哪里是暗自倾心?
分明是互生情愫,无缘相守,抱憾分离。
我好心带她做生意学本事,她却对着姐夫存着别样心思。
我倾心夫君使劲手段搏他欢心,他却对着小妹情深意重。
而我呢,只是这对苦鸳鸯情爱里又臭又硬甩不开的绊脚石。
让我不痛快的人,我必让他们不痛快。
沁水移至距京十里外的肃城养病,自此离开京城。
寻玉臣名下——全京城达官显贵最喜爱的马场,被我差人砸成了废墟。
沁水离开后,我无时无刻不贴着他,对他嘘寒问暖,比从前更甚。
寻玉臣无奈道:“沁燚,你既知我心系阿水,又何苦强求。”
我心爱的夫君爱上了我的小妹,却劝我莫要强求。
寻玉臣,我的夫君,我这个人不仅做事狠辣,睚眦必报,遇事最爱迎难而上。
感情这回事,我偏要勉强。
3
我将肃城沁氏生意的实权交至沁水手中,肃城距京城不过十里,虽不如京城那般繁华,但亦是富饶之地,沁氏已在当地扎根多年,生意所得足够让沁水在那里一辈子衣食无忧。
寻玉臣的生辰将至,我花重金将他的马场修复如初,推掉这个月的商会行程,向骑马师傅虚心讨教,专心学习舞马。
他不喜欢花里胡哨的明灯,那就投其所好,为他准备他最爱的马术表演,他见了定然欢喜。
骑马师傅说,驯服的马儿越烈,舞马效果越精彩。
我选了十匹最烈的马儿,发誓要训练出最好的表演。
我从未接触过马,第一次碰触马儿,被它踢开数十米外,五脏六腑几乎要震碎,我擦掉嘴角的鲜血,继续驯马。
胜在年轻,身体康健如牛,小小驯马,不在话下。
多谢外祖母为我喂养的好身体,我出生时体弱多病,幸得外祖母用各种珍惜草药精心喂养,将我的脉象养得壮如牛。
长大后身体血液如同万年人参,入口不仅能救病危之人性命,更能令刚咽气的人回光返照,续命三天。
瞒着寻玉臣独自准备舞马一个月,终于到了他生辰那天。
我将马场布置得精美,备好千金难求的蓝色烟花,门口铺上他最喜爱的海棠花,每匹马儿的鬃毛刷得一丝不苟。
最后,我为自己换上漂亮的驯马服和遮面纱,满心欢喜地上了舞马场。
我在台场上用力挥舞,舞马表演效果绝伦。寻玉臣眉眼褪去素日的冰冷,流露出温和的笑,像儿时夜里和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