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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张默,唉,说出来不怕你们笑话,我就是那种典型到不能再典型的舔狗啊,没错!就是你们脑海里一浮现就能想到的那种。一门心思地对人家姑娘好,恨不得把心掏出来给人家,结果呢,舔到最后,一无所有的那种。
我前前后后,一共处过三个女朋友,本以为能在爱情这趟列车上顺顺利利地驶向幸福终点站,哪成想,每次都是半道就被无情地扔下了车,那过程,就跟坐过山车似的,起起伏伏,最后只剩下心酸的滋味在心头萦绕呀。
就说大学那会儿追的第一个女孩小 A 吧,我对她的伺候,那精细劲儿,都能去角逐 “诺贝尔贴心服务奖” 了。大清早,别人还在梦里跟周公下着棋呢,我就跟被打了鸡血似的,一骨碌爬起来,冲向早餐摊,那速度,比博尔特冲刺还快,就盼着能在她睡眼惺忪的时候,把还冒着热气的包子、香气四溢的豆浆稳稳地递到她手上,给她的一天开个 “美味挂”。上课上得正酣呢,我瞅准时机,跟个做地下工作的特务似的,猫着腰,蹑手蹑脚地溜出教室,一路狂奔到小卖部,跟一群饿狼似的学生抢那瓶刚上架的冰镇饮料,到手后又马不停蹄地往回赶,就为了能在她嗓子干得快冒烟的时候,及时送上这 “救命甘露”。晚上呢,我化身零食猎人,穿梭在各个超市货架间,什么薯片、辣条、坚果,一股脑儿全装进袋子,跟圣诞老人背着礼物袋去送福利似的,屁颠屁颠给她送去,就想看她吃得小嘴吧唧吧唧,一脸满足。一旦有热门电影上映,我这双手就跟安装了火箭助推器,在电脑前严阵以待,眼睛瞪得比铜铃还大,就盼着能跟她在黑漆漆的电影院里,来一场罗曼蒂克的约会,说不定还能擦出点爱的小火花呢。
可谁能料到啊,大学毕业那天,阳光那叫一个灿烂,晃得我眼睛都快睁不开了。她站在我跟前,眨巴着那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一脸无辜又真诚地吐出几个字:“张默,我们分手把,你是个好人。” 我当时脑袋 “嗡” 的一声,就感觉像被一道闪电直接劈中了天灵盖,整个人都麻了,MMP的,你才是好人,你全家才是好人。这事儿还没完,后来她找男朋友谈恋爱,好家伙,我都成她 “爱情军师” 了,全程陪着,帮她剖析那些男生的优缺点,约会地点选哪儿最合适,我忙得那叫一个晕头转向,比自己谈恋爱还投入。结果呢?我得到了啥 “战利品”?顶多就是过马路的时候,趁着车水马龙,假装很英勇地护着她,胆战心惊地搂一把她的肩膀,那心脏跳得,跟敲鼓似的;偶尔运气爆棚,牵牵小手,那瞬间,就跟手指触碰到了高压电,麻酥酥一下就过去了。MMP的,关键我连她的嘴都没亲过。
大学毕业,我雄赳赳气昂昂地踏出校门,本以为怀里揣着的那点 “毕生所学”,能像武林高手怀揣绝世秘籍一样,在江湖上扬名立万,哪晓得现实给了我一记响亮的耳光。大学学的那些东西,在职场上就如同过期的优惠券,看着有点用,真到用时,一文不值,根本撬不开任何一扇通往成功的大门。
那几年,我跟个流浪大侠似的,四处漂泊,工作换得比我换衣服还勤。销售干过,天天顶着大太阳,陪着笑脸给人介绍产品,业绩却惨不忍睹;客服也试过,被客户骂得狗血淋头,还得赔着小心,那滋味,别提多酸爽了;还有什么行政助理,天天围着琐事打转,累得够呛,还看不到前途。好在我这人平时有点小爱好,没事就爱在网上瞎捣鼓编程、设计网站之类的事儿,虽说都是些自学的皮毛,但鼓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