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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第阶级和财富的束缚,也无需遵循父母之命或媒妁之言。然而,这个充满浪漫与自由的国度,却在十几年前的一场战火中消逝了。”
说完后长叹了一声,满是对那个已逝国度的深深缅怀。
而此刻,场上众人都在感叹,要是能赢得这东西,然后送给心仪的人,那该是多么浪漫的事情啊!
啧啧啧,真庸俗!这些人啊,都不如我三哥大义凛然。
就在众人交头接耳,窃窃私语的时候,一个墨色身影出现在马场。
顿时,人群更加沸腾了,比下午五点钟的菜市场还喧闹。
“啊!益王!益王!”一个贵女一边挥舞着手臂一边尖叫,那热情劲儿,简直可以跟后世的追星族媲美。
“难道益王已经心有所属?”另一个贵女猜测道,脸上写满了复杂,就像脑残粉得知自家哥哥谈恋爱了,又幻想着恋爱对象是自己一样。
于是乎,我也习惯性地眯起不存在的近视眼,朝那边望去。
我得好好端详一番,这男主究竟长的什么样。
只见他一身玄色劲装,周身金丝蟒纹横贯,头发用玉冠挽起,浓眉墨眸,气宇轩昂,身姿挺拔。
一看就是个豪放派。
总的来说,益王长得确实可以。但比起我那未来夫君,还是略逊一筹!
虽然有些病弱,但好歹是个翩翩公子,主要是我的菜!
然而,那什么曹操定律来了,我定睛一看,所想的那人,此时也站在了马场上。
他干嘛?为什么?怎么会?
我满脸问号。
旁边的解说员又耐不住寂寞地解释道:“越国,是宁王母妃的故乡。”
哦哦哦……
但是我还是整不明白,原文里也没这一出啊?
据我所知,宁王在原著里是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病秧子,前半部分出场次数不过三,但眼前这精神抖擞的模样,跟身染疾病也不沾边啊!
我怀疑我记岔了?
我捏着下巴,我苦思冥想,我绞尽脑汁,算了,也没有多少脑汁给我绞……
不一会,那抹白色倩影转过身,翻身上马。动作之快捷,帅气而潇洒。
此宁王,是彼宁王?我看着那帅气的男人骑马而去。
不确定……再看看。
不多时,双方各领了四个守卫,在场上四散开来。
益王队的后卫眼疾手快,抢下了第一球,他像闪电一样将球传给了益王。
哎呀!不妙!
就在这时,宁王队的一个后卫突然半途杀出,把球截走了!
漂亮!好样的!
而在电光火石之间,这名后卫迅速将球传给了宁王。只见宁王举起球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