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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导播现在的脸上已经布满黑线,我生怕自己搞砸了——追光灯我可赔不起。
因为最开始节目的宣传里没有我的自我介绍,台下的观众都在讨论:"这伴舞怎么站中间啊?是意外还是抢戏?"
"救命,他顺拐了,真是笑死了,从哪请来的这是。"一位女观众已经笑得捧腹。
举着林朗加油牌的粉丝一脸茫然:"我家哥哥怎么不见了?这货是谁?虽然颜值也不错,但是跳的是什么玩意儿。"
这时候有个观众喊道:"我刚刚在后台看见过他,他好像是个送外卖的,过来当临时工!"
我心里一慌,一个不注意绊倒了,裤兜里残留的一张外卖传单竟然飞了出去,那是昨天没发完的,顺手就塞兜里了。
我连忙爬起来继续表演,在心里祈祷:快点结束,快点结束。
我依然记得,那场演出结束后,热搜第一的词条是:选秀史上第一个用外卖传单打歌的偶像。
更让我意想不到的是主持人对我说:"恭喜你成为观众票选的人气王。"
直播结束后,导演还非常兴奋地念叨着:"看来让这个临时工当C位真是个正确的选择,直播观众比隔壁节目多出了百分之五十。苏赞,你正式加入节目吧,那个灯的钱就不用你赔了。你不想成为偶像吗?那可比你送外卖做兼职强太多了。"
我虽然对成为偶像没兴趣,但还是接受了——因为可以获得一笔不菲的收入。
当晚我洗漱了很久,还是觉得脸上与身上有股奇怪的香味,不过那草莓味的唇膏倒是挺不错,不知道下次会不会再涂。
一天的疲劳让我很快入眠。一觉醒来,我发现手机里满是未读信息,亲朋好友与外卖同事都在问我:"怎么不送外卖,想去当明星了?"
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