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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灵机一动,想出个新词——诡喜感。
除它之外,每个丧尸或多或少都保留着生前的一些怪癖。可惜人类没机会仔细观察它们的一举一动,在人类眼里,所有丧尸毫无个体差异,纯粹是被本能驱使的行尸走肉。
虽说在我看来,它们本质上确实区别不大,不过能近距离瞧见这些小细节,倒也挺有意思,让我和丧尸共处的时光不至于太过沉闷。但我跟它们不同,我的脑子依旧清醒,严格来讲,我还算个人,必须想法子回归人类社会。
死人再有趣,日子还得接着过。人是社会性动物,变成丧尸后的那种孤独感可真不好受,于是,我有了个计划,而第一步,就是成为丧尸之王。
为了获取城外的食物,人类必然会从离得最近的城门出来,徒步肯定不行,指定得开汽车,大概率还是加装了装甲的那种。
要是这样,那我离丧尸之王的宝座就近了一步。
时候不早,该行动了。
“呼呼嗬!”我扯开嗓子吼了一嗓。
丧尸之间能够进行简单交流,像“这儿有人!”“你吃这块,我吃那块!”“不行!我要这块!”“追上他!”,通过简单的吼叫就能传递这些信息。
而我刚才那声大吼的意思是“跟我走,逮着人,吃鲜肉!”(为方便叙述,往后丧尸的对话只写含义)。
果不其然,四只丧尸闻声围拢过来。它们直勾勾地瞪着我,我权当这是它们在表示疑惑。那个被我私自取名叫韩风的也在其中,我倒没太惊讶。
之前有一回争抢人腿,我瞧它挺有个性,便大方地把腿让给了它,打那以后,我俩关系还算融洽。
“你们,去找碎玻璃,跟着我,铺地上!”
“信我。”我朝自己脑袋竖了竖大拇指,“这个,机灵!”
我领着它们到了一处隐蔽的拐角,把碎玻璃和一些铁钉均匀地撒在地面,随后躲到一堵矮墙后头。
连着潜伏了好些天,这几只丧尸倒也没显露出半分不耐烦,对它们而言,在哪儿发呆都一个样。
我可就难受了,韩风还是那副德行,一到晚上就吹口琴。不得不说,那不着调的口琴声,对一个还算健全的人脑来说,简直是种折磨。
还有个丧尸兄弟也挺逗,不知咋地迷上了跳绳,可丧尸咋跳绳啊,它只能甩一下绳子,停下,两脚迈过去,再甩,再迈。不过它自己玩得挺乐呵,我也不好说啥。
记不清过了多久,差不多等了一周吧,终于,在一天中午,我听到了汽车引擎的轰鸣声。
我小心翼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