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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原本在酒吧工作,认识她后不久,我心里就有些介意,心里有难受的感觉。
说白了就是不想让她再待在那种环境里。
于是,我便以每月给钱的方式,让她辞去了酒吧的工作,最开始是五万,后来加到十万。
我从事机械设备工作,毕业后从技术员做起,一路做到工程师,二十五岁左右就当上了公司的售后主管。
后来,我和生产经理以及另外两名工程师私下接了些自动化机器设备的订单,租了个小铁皮厂房,几个人一起创业。
到二十九岁左右,短短三年多,我就攒下了三百多万,还买了一辆奥迪A6。
有专业技术的成份,也有运气与风口的成份……
我们是在酒吧相识的。
那时,出于客户应酬的需要,加上自己有些飘飘然,我经常出入酒吧,见惯了形形色色的人和各种场合。
而对她,我是一见钟情,生平第一次主动去加酒吧里一位女性的微信。
可是后来,我竟成了一个毫无底线的舔狗。
这段经历说出去恐怕都没人会相信。没想到,我和她会在爱恨交织中纠缠了几年,直到现在。
我自己都想不明白,我到底图她什么,喜欢她什么、爱她什么。
明明我比她聪明,阅历和见识也比她丰富得多,却在她面前一败涂地,颓废得一蹶不振。
无论遇到什么事,我都会想起她,睡前想,醒来第一个念头也是她;
听歌时会联想到她,看到身形、穿着相似的女生也会想起她。
不在一起的日子里,我总无时无刻不在想她。
就像那句歌词唱的:“这最后一次的分离,发了疯的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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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总在喘息间隙叫我“阿奇”,这个称呼从某个暴雨夜。
她浑身湿透地敲开我家门,在房间里就被焊死在枕边。
彼时我那包荷花烟硌在她腰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