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很久没有想起他了。」
「那是好事啊」沈确收起本子「说明有在慢慢好转」
是吗?也许吧。
至少不会在午夜时惊起满身冷汗。耳边环绕那句
「我真的爱你,如果我的存在给带来了伤害我愿意去死。」
「那你去死吧。」我记得我当时是这样说的。
1
洛寻之以为,高中新生开学是我们见的第一面。
其实并不是。
我第一次见他是在我十一岁的时候。
那天如往常一样,我妈有客人要来。
唯一不一样的是,她那天给了我二十。平时只有五块的。
六点我就准时出门了。
我对洛寻之的一切都记得很清楚。
他正巧从便利店出来。
穿着三小的秋季蓝白校服,脖子上的红领巾规规矩矩的戴着。
吸引我的是他手上的蛋糕,那款蛋糕二十六块钱。
我想吃很久了。
可是手里的钱一直不够。
即使加上我平时攒的几块钱,也还差两块。
我犹豫了一会还是上前「你这个蛋糕可以分我一半吗?」
洛寻之被我突兀的声音有吓到,差点把蛋糕掉在地上。
还是好脾气的答应了「可以啊。」
没想过事情会进行的这么顺利。
我因为紧张捏着钱的手,也悄悄松开了。
我们坐在便利店门口的长椅上。
我眼巴巴地看着他手里的蛋糕,不敢先开口。
草莓蛋糕,上面只有一个半切的草莓。
我努力的将视线从唯一一个草莓上移开。
假装不想吃。
却闻到了属于草莓独有的清甜。
「给你」少年清澈带些稚嫩的声音响起。
我看着送到嘴边的草莓犹豫没下口。
洛寻之在往我触碰伸了伸直到碰到我的唇角「吃吧,我不爱吃这个」
我抬眼看他,路灯在他头顶亮着,他背对着光。
我却只看到了他的笑。
鬼使神差的我张了口。
草莓蛋糕是真的很好吃,清甜而不腻
可是之后的几年里我却再也没有吃过
洛寻之是一个阳光朝气的男孩。
在我十一岁的时候也有幸被这束光照耀过。
他没有要我的钱。
趁他不注意
我偷偷的把二十四块五塞在了他书包侧边袋子里。
这是我能给的所有了。
希望他不要嫌少。
2
再一次遇见就是在高中了。
那时我已经有了一个男朋友开学第二天,我就逃课陪他在网吧打游戏。
他是一个没有上学的混混,用我们老师的话来说是社会上的渣渣。
也许老师说的是对的。
但是他对我确实不错。他兜里掏不出来几个子。
追求我时却愿意送我一个蛋糕。
虽然是那种劣质奶油的预制蛋糕。
可我觉得很甜,很好吃。吃完后便答应了他的告白。
他在战场上激烈战斗,键盘敲得霹雳巴啦响。
嘴里吐出的都是带有妈的不同器官。
我在一边百无聊赖。
又菜又爱玩还输不起。
这是我坐在他旁边半个小时得出的结论。
因为半个小时之后,洛寻之出现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