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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而至 聚聚宝 1089 2025-02-18 10:35

  

「我已经很久没有想起他了。」

「那是好事啊」沈确收起本子「说明有在慢慢好转」

是吗?也许吧。

至少不会在午夜时惊起满身冷汗。耳边环绕那句

「我真的爱你,如果我的存在给带来了伤害我愿意去死。」

「那你去死吧。」我记得我当时是这样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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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寻之以为,高中新生开学是我们见的第一面。

其实并不是。

我第一次见他是在我十一岁的时候。

那天如往常一样,我妈有客人要来。

唯一不一样的是,她那天给了我二十。平时只有五块的。

六点我就准时出门了。

我对洛寻之的一切都记得很清楚。

他正巧从便利店出来。

穿着三小的秋季蓝白校服,脖子上的红领巾规规矩矩的戴着。

吸引我的是他手上的蛋糕,那款蛋糕二十六块钱。

我想吃很久了。

可是手里的钱一直不够。

即使加上我平时攒的几块钱,也还差两块。

我犹豫了一会还是上前「你这个蛋糕可以分我一半吗?」

洛寻之被我突兀的声音有吓到,差点把蛋糕掉在地上。

还是好脾气的答应了「可以啊。」

没想过事情会进行的这么顺利。

我因为紧张捏着钱的手,也悄悄松开了。

我们坐在便利店门口的长椅上。

我眼巴巴地看着他手里的蛋糕,不敢先开口。

草莓蛋糕,上面只有一个半切的草莓。

我努力的将视线从唯一一个草莓上移开。

假装不想吃。

却闻到了属于草莓独有的清甜。

「给你」少年清澈带些稚嫩的声音响起。

我看着送到嘴边的草莓犹豫没下口。

洛寻之在往我触碰伸了伸直到碰到我的唇角「吃吧,我不爱吃这个」

我抬眼看他,路灯在他头顶亮着,他背对着光。

我却只看到了他的笑。

鬼使神差的我张了口。

草莓蛋糕是真的很好吃,清甜而不腻

可是之后的几年里我却再也没有吃过

洛寻之是一个阳光朝气的男孩。

在我十一岁的时候也有幸被这束光照耀过。

他没有要我的钱。

趁他不注意

我偷偷的把二十四块五塞在了他书包侧边袋子里。

这是我能给的所有了。

希望他不要嫌少。

2

再一次遇见就是在高中了。

那时我已经有了一个男朋友开学第二天,我就逃课陪他在网吧打游戏。

他是一个没有上学的混混,用我们老师的话来说是社会上的渣渣。

也许老师说的是对的。

但是他对我确实不错。他兜里掏不出来几个子。

追求我时却愿意送我一个蛋糕。

虽然是那种劣质奶油的预制蛋糕。

可我觉得很甜,很好吃。吃完后便答应了他的告白。

他在战场上激烈战斗,键盘敲得霹雳巴啦响。

嘴里吐出的都是带有妈的不同器官。

我在一边百无聊赖。

又菜又爱玩还输不起。

这是我坐在他旁边半个小时得出的结论。

因为半个小时之后,洛寻之出现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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