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还有1.5公里。
这样的日子的确让我觉得很难适应下来。
直到她的出现,才发现了这份工作好像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
说起来,她的样子我已经几乎快要忘记了,只是脑子里隐约有一个轮廓,但毋庸置疑的是,即便记不起她的样子,我也敢用漂亮去形容她。
一天上午,我发完传单回到餐厅吃了午饭就去休息区睡午觉,睡得正香却被经理喊了起来,“下午,你带着她去发一下传单!”
“好,好!”我轻微点着头,眼睛瞟了她一眼,至今我觉得自己没能记住她的样子就是没敢好好地盯着她看过。当然了,也不是没盯着看过,只是每次我敢盯着看的时候都只能看到一个侧脸。
下午,我们顺着写字楼,一人往一边,一家公司一家公司发过去。
现在我仍然恨安排这样发传单的经理,至少后来的很多年中,我从未遇到过他想出的这种发传单的方式。
发完写字楼的,他又安排我们到旁边的公寓楼一家一家敲门去发。我内心十分拒绝,觉得这都不能叫打扰别人,简直就是骚扰别人。
虽然内心拒绝,而为了那可怜的一点工钱,我还是傻乎乎听从经理的安排,一家一家去敲门。敲完十多家的门后,我决定辞职不干了。
我总会被问各种各样的问题。
“谁让你来发的?”
“你怎么进来的?”
“有什么事?”
“不需要!”
煎熬了这么多天都是为了那点工资才忍下来的,可这一刻我觉得自己再也无法干下去了——在被人厌恶地看了一眼,又立马关上门的那一刻。
我在门口愣了几秒,拖着沉重的身躯想着回去辞职,在楼梯口遇到了她。
她叫欧阳清,清风徐来的清。她高兴地问,“发得怎么样?”
我苦涩地笑了一下,“被人关在门外了!”
她疑惑地看着我,“你真去敲人家门了?”
“敲了十多家!”
她叹了口气,“你怪实诚的,那之前在写字楼,你不会也到人家公司的工位上发?”
“经理这样要求的。他有病!我觉得!”
“怪不得你看上去半死不活的。不过我挺佩服你的。我都是拿一沓放前台,公寓也是放在门口就走了。”
她说着往楼上走去,边走边说,“赶快发,发完还可以去商场买点好吃的。”
已经决定辞职的我,突然又没走。顺着公寓一层一层地放传单,再也没敲过一户的房门。
传单发完,我们站在公寓楼下。才四点多钟,带出来的传单已经全部分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