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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里,藏在干裂沙漠里的小草芽儿开始破土而出了!
我以前很喜欢唱歌。
2.
十二岁的时候,机缘巧合下,我遇到了一个在街上卖唱的老师。
他说他是来感受生活的,寻找灵感的。
他说我嗓音条件特别好,想带我去系统的学唱歌。
但是学费要两千。
我妈觉得太贵了,她还得给我哥买那个五千块的新版游戏机。
她可没钱。
我忘不了老师遗憾的眼神和苦口婆心。
其实。
我妈也很难过,很自责。
第二天早上,在我起床后递上了杯温水。
我看了看正在喝牛奶的哥哥。
又看了看我妈手里的水杯。
她不耐烦的往我手里一塞,“赶紧的,别给脸不要脸,全部必须喝掉。”
我心里又惊又喜。
我怎么也是我妈身上掉下来的肉,她还是心疼的。
我当然把水喝光了。
可没多会儿嗓子就疼了起来。
我疼的哭。
我妈听的烦,她薅着我的头发,指着鼻子骂我!
“你二婶子说了!
女孩子出了门就学野了,你学野不就去找野男人,不要这个家了。
林小草,你就这么贱!
你天天想男人!你就给我死这个家里。”
我吓得不敢多说,也说不出什么。
只是我不知道,为什么最后我不找男人。
我妈又不乐意了呢?
……
“吧嗒”一声。
有汗珠子砸在了广告纸上。
我赶紧抹掉。
指甲掐进手心里,我努力做着决定。
“林小草!林小草啊林小草!你是死过一次的人了。
你吃过很多苦。
可你得吃值得的苦。”
我把广告纸上的褶皱抚平,规规矩矩的折起来,小心翼翼的揣进口袋。
然后。
我把脚趾往鞋里塞了塞。
回过头,大踏步朝相反的方向去。
省城我可是去过的。
有一年暑假,我哥他们学校说暑假大家可以出去长长见识,拍张全家福,英语课上练习对话。
真好,我爸妈和哥哥同意我去。
他们一早就坐车走了。
到地方才发现我没去。
学校里知道谁家有几口人。
我们家四口,差一个,他们怕我哥的作业不完整。
只能等我。
其实,我也一早起来了。
就是着急出门的时候被那杂物间的破桌子上的钉子勾住了衣服。
我就这么一件体面的衣服。
但是我又怕我妈他们等着急。
一拉一扯,桌子倒了,连带着堆在上面的板凳都砸了下来。
等我醒来的时候,我也没敢去医院。
扯了块卫生纸,糊着脑袋上的伤口出了门。
门外早就没人了。
我妈打来电话问我死了吗?
死了他们就是三口人,全家福就可以拍了。
没死就赶紧滚去省城。
省城哪里能滚着去啊,那到地方成啥了,不体面。
我腿儿着去的。
一天一夜。
到地方后,我都觉得我活下来命可真大。
挨了我爸三脚,疼的龇牙咧嘴的。
嘿嘿,还是站在最角落里和他们拍了全家福。
……
那个时候我12岁,现在我18。
个子高了,人瘦了,走起来肯定更快。
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