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认为呢?”恂哥不答反问道。
看来恂哥是想考考我的办案推理能力。
我将到场之后获得的各种信息,在心里汇总了一下,整理好思路,说:“尸体位于15号楼下方地面,仰面朝上,呈摊开姿态;开放性损伤主要集中在头部,应该是坠落时头部着地造成的;内部损伤虽不可见,但死者耳、鼻、口,可见血迹,应该有严重的内脏损伤,符合高坠外轻内重的基本特征,由此推断死者是从15号楼某处坠落的。”
“理论很扎实,推理很正确嘛!”恂哥说,“死者确实是从15号楼坠落的,不过比起长篇大论,还有更简单的推断方式,” 恂哥看了一眼旁边的报警人。
是了,我想起了刚才报警人的描述。证人证言是法定的证据种类之一,在特定情况下可以作为直接证据使用。
恂哥用眼神示意我继续往下说。
“通过对15号楼2单元进行勘查,13层和14层楼梯间的推拉式窗户防盗网被人拆下,无明显打斗痕迹,但窗台有攀爬痕迹,坠亡人应该就是从那个地方跳下来的。”我说完,心里有点打鼓。
恂哥笑着点点头:“说的不错,思路很清晰。这大概率是一起跳楼自杀事件。不过,我们的推论不能作为最终的证据使用,要想定性还需要兄弟单位的帮助。”
“小伙子,不错啊。”
郭警官听到了我和恂哥的对话,他将一块沾了土的骨头碴子,夹起,放进物证袋,插话道,“明年毕业,考虑好就业方向了吗?要不要报考我们刑警大队?”
面对突如其来的“招揽”,我不好意思地挠挠头。
这时郭法医完成了尸表检查工作,他给尸体盖上白布,招呼郑警官到楼上看看。二人在恂哥的带领下一前一后上了楼。我和帝景山庄的物业人员则继续留在现场等候殡仪馆过来拉尸体。
很快现场勘查工作就结束了。在回所的路上,恂哥和我说,郭警官在13层和14层楼梯间的推拉式窗户上提取到了数枚新鲜的指纹和半枚足迹,等检验鉴定结果出来,就能按自杀事件处理了。
下午死者的女儿从外地赶了过来。与此同时刑警大队刑事科学技术室那边也高效率地出具了死亡鉴定结论:郭坤磊死于高坠引起的脑组织挫裂外溢和内脏损伤。坠楼第一现场无打斗痕迹,防盗网、窗棱上提取的指纹和窗台上提取的半枚足迹经比对与郭坤磊一致,排除现场存在第二人可能性,判定该郭为自杀。
我很高兴,这与我和恂哥的推论一致。
郭坤磊的女儿对死亡原因无异议,很痛快地在确认书上签了字。
遗憾的是,对于郭坤磊自杀的原因,经调查走访,一无所获;他女儿因长期跟随母亲在外市生活,与父亲感情淡漠,很少联系,所以对于其为何自杀也不知内情。
对此,恂哥和我都十分纳闷。
自杀嘛,要么是得病,比如抑郁症;要么是生活不如意,比如公司破产;要么是有突出家庭矛盾,比如夫妻吵架一时想不开……总有一个诱因。
像郭坤磊这种不明原因的自杀事件,是比较少的。
虽然没弄明白郭坤磊为何自杀,但自杀原因在铁板钉钉的结论面前,显得有些无足轻重。毕竟,人的思想是复杂多变的,谁知道郭坤磊自杀前在想什么呢?
跟家属对接好善后事宜,这起高坠警情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