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破庙捡了个快饿死的人。
他是未来杀人如麻的第一匪首,正被我逼着叫姐姐。
他耳尖通红,一语不发。
为了不让他重蹈覆辙,我挖空心思把他养了起来。
终于,他成了三元及第金榜题名的状元郎。
在他即将迎娶尚书之女走向人生巅峰时。
他说:「姐姐,我娶你好不好?」
1
有个业绩不达标的系统,随机大量找人做任务。
捡到快死的我,又让我去破庙捡个快死的人。
承诺事成之后,回到现实世界里给我 500 万。
就不见了。
我做梦都没想过这么多钱。
不带一点犹豫就答应了。
不过,也不是捡人这么简单。
还要让这位嗜血如命、杀人如麻的未来第一匪首,不要像上辈子一样重蹈覆辙。
破庙里视线昏暗。
蜷缩在角落里的少年瘦得只剩一把骨头,正在苟延残喘。
「喂,江之珩。」
少年懒得抬眼皮看我,也可能根本没有力气。
我蹲下看他,脸蛋脏兮兮的。
依旧能看出生得极好的眉眼,浅浅的内双,眼尾弧度上扬。
眼眸里却麻木得像一潭死水。
才十岁的孩子。
我轻轻地牵起他的手,他似乎想反抗,往后缩了缩。
我问他:「想不想跟我去吃馄饨?」
根据时间线,马上会有几个乔装的山匪到这个破庙躲避,正巧看上了江之珩这个好看的小乞丐,把他带回了山寨。
也正是在山寨,少年变成了禁脔,被百般折磨,遭受了非人的虐待。
此后他隐忍蛰伏,手段狠辣地杀光山上所有欺辱过他的人,变成了人人闻名色变的第一匪首。
耳边仿佛都听到几个男人吵吵闹闹的谈笑声。
我有些急切,这具十二岁的身体可遭不住。
「你别不说话啊,我娘做的馄饨十里飘香,我带你回家吧。」
一道清晰的咽口水的声音传来。
我有些想笑,但我不敢笑。
他站起身踉踉跄跄地跟我回家了。
2
把江之珩安置在柴房里。
我娘的手艺不错,和爹一起支了个馄饨小摊。
我要来了一大碗馄饨,端给江之珩。
他虽然很饿很饿,吃东西的样子仍然斯文好看。
养了他三天,爹娘也没有发现。
晚上,我被堵在了柴房门口。
我低头局促地捏着手指,身后的江之珩也有些惶惶不安。
回头看他,又依旧是那副麻木的样子,仿佛只是我的错觉。
我缩着脖子,没有想象中的雷霆怒火,爹爹缓和地说道:
「星月,我说你这几天食量变大这么多,原来在家里藏了人,你一个姑娘家的像什么话。」
娘是个温柔的人,不曾对我说过重话。
今天也不免有些责怪地看了我一眼:
「星月,我知道你是个心善的孩子,但是带个人回来这么大的事,也不告诉爹娘,我们是一家人啊。」
这一刻,羞愧袭卷了我的全身,心仿佛已经到了嗓子眼。
确实是我欠考虑,但我也是真的不敢说。
「爹娘,他是我在破庙捡的,我都以为他都快活不了了。」
爹娘细细地打量起江之珩,眼里浮起了一层心疼。
在对视一眼后,像是下定了决心:「这孩子看着年岁比你还小,瘦得像一只猫仔,家里确实不富裕,但是馄饨还是管够。」
我激动地抬起头,呼吸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