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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职场,只是需要一些时间罢了。
我有底气也是因为这些年我还是有一些存款在的,算是从家用里省出来的,加上他逢年过节送我的包包和珠宝首饰这些身外物,卖掉的话也能换不少钱。
我需要扛过去的是从头来过的决心,以及实习期间最长不超过两年的苦日子。
我唯一愧疚的是,女儿的生活质量也许会大幅度下降,一些可报可不报的兴趣班应该都不能报了。
就在我沉思的时间里,草拟的合同已经做出来了,我怕有坑,审阅的非常仔细。
签完合同,我们谈妥第二天去民政局,等冷静期过了之后直接走流程。
这期间,女儿跟着我住,他每周有探视权。
3.
第二天一早,女儿见餐桌上少了个人,问我:“爸爸昨天没回来吗?”
我脱口而出:“他出差了,周末回来。”
对此,女儿也已经习以为常,因为近半年,那个男人频繁地出差,如果不是东窗事发,其实我也没有多想。
饭后我把女儿送去托儿所,然后去了民政局。
事情办的非常顺利,因为我们拒绝调解,工作人员也没有强求,只给我们打了个单子,印着「郝珂-孟冲」的离婚登记申请,一式两份,上面各自敲了一个红章。
工作人员提醒: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我心想,到时谁不来谁是狗!
出了民政局的大门,一个稚气未脱,搔首弄姿的女人,勾着孟冲的手臂,娇滴滴地撒娇,“老公,事情办的还顺利吗?”
孟冲宠溺地看着她,摸了摸她的手背,点了点头。
那个女人甚至挑衅地斜了我一眼,张了张口,又低头看了眼男人按住她的手,欲言又止,最后什么都没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