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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敬何的朋友给他报信时被我看见了。
之后我就立刻请假回家,装满防盗栏的窗刚好可以看到便利店门口,我果然看到江敬何开跑车来了,进店里搜寻我无果,垂头丧气,神情焦灼。
他应该是在给那个朋友打电话询问是不是看错了,朋友会果断说绝没看错,因为他买烟是我收的款。
江敬何今天穿了一件红色外套,很衬他。
我看到他挂了电话蹲在跑车旁久久缓神,大概十分钟后才起身,跑车响起轰鸣扬长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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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店八点换班,我总是会在七点五十七分准时到店里换上服装,然后站进收银台开始工作,直到下午五点。
这份工作不错,时薪算是高的,节省一点完全可以覆盖近两个月的生活。
从这里下班后再去附近的酒吧兼职四个小时,手上的钱也就稍微宽裕了。
其实我完全可以到公司去找一个基层工作做起,但是实习期工资交房租都是问题,更别提身无分文的我还要通勤吃饭了。所以思虑过后,我决定先在便利店里过度一个月。
这片属于这座城市的贫民区,无论如何江敬何也不会到这里来,所以我完全不用担心他会找上来。
而我之所以身无分文,是因为刚刚分手,是我甩了江敬何。
一直以来可以说是,他包养了我。
在他家里留了一张纸条,拎着我大学时期的背包就出来了,除此之外家里没有一件物品是我能心安理得带走的。这些年他给我买的衣服包包就算是贱卖二手也能卖个大几十万,他不会介意更不会发现,可我没有那么做,总感觉良心不安。
江敬何是个不折不扣的贵公子,甩了他,也算是可以写进简历里了。
我们在大学时就在一起,那时是刚上大学的第一个月,他说他对我一见钟情,可我心里明镜似的那不就是见色起意吗。
好在他品质不错,不折不扣地承认了,他就是图我的色。
而我虽然眼拙,对市面上的大牌还是有几分了解的,仅仅是垂涎而已,他却心甘情愿买给我。
我上午夸他衣服好看,下午他就会给我送来情侣款,乐颠颠的,好像花的不是他家的钱。
我是一个穷学生,穿的衣服是一百元三件还能送一双袜子的地摊货,就是这样的我竟然被他看上了,我大概能猜到他是图什么。
和他在一起后我的生活有了质的飞跃,柜子里随便抽出一件衣服价格都不下四位数,从早饭到晚饭他都包了,就像是养了一只漂亮的暹罗猫,猫是没有经济来源的。
他最爱做的事就是带我到各处去玩,旅游、逛街、见朋友……好像我们真的会有以后。
不得不承认,一开始我是真的只是看中了他的经济条件,因为他过度大方又不计较,对于那个时期的我来说,他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对象。
可是后来,我真的爱上他了,这让我沮丧。
我发现自己越来越离不开他,我依赖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