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车方向不一样。
我和她一起放学回家,我都会先陪她走到她的公交车站,再过马路走到我的公交车站。
第三,整个班里的人都在传我喜欢我的同桌。那时候我拼命否认。因为小时候的我确实不知道什么叫做喜欢。
虽然那个时候,对于一群十一二岁的小屁孩来说,造个谁喜欢谁的谣言是件再普遍不过的事。
但我喜欢她这个消息,却在我的小学班级里经久不衰地传了两年。
以上这些,都算是日常。但正是这些日常,才会让我接下来写的这些事有点可信度。
五年级下册的时候,我们换了个年轻的语文男老师。
在午读的时候,他会绕着座位检查,看看谁在开小差,聊闲天。
如果有人被他抓到了,他就会用语文书敲敲那人的脑袋,力度刚刚好,懵逼不伤脑。
那天,他照例在巡视。我在很认真地读书。但坐在我前面一排的一个男生在开小差,全然没有注意到老师的靠近。
我幸灾乐祸地等待他受到书本的攻击,可下一秒,一本书盖到了我的脑袋上。
我有些懵地抬头看向老师,辩解道:“我没说话。”
四个字,我道尽了自己的委屈。
可那个老师觉得我是在狡辩,他道:“我看着你在说话。”
我闷闷不乐地低下了脑袋,没打算争辩。我是学生,他是老师,官大一级压死人,百口莫辩。
可就在这时,我的同桌,当时的语文课代表发话了,她直接对着老师道:“说话的是xxx(前排的同学)。”
现在回想起来,那时候的她,真是帅呆了!
可当时,即使我有了人证,语文老师也没有改过,只是默默地走开了。
这件事在我的小学生活中微不足道,但却因为有她的参与,让我一直记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