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让是校园出了名的学霸,也是公认的校草。
上一世,因为喜欢沈让,我被同学嘲笑,
还让出了宝贵的比赛名额,让心仪的大学和自己失之交臂。
太累了,
这一世我不再喜欢沈让了
但是没想到,沈让却发疯了
1
我重生的这天,正是沈让为了程时宜站在我面前,让我把小提琴比赛的名额让给她的时候。
周围的所有同学都以为我肯定会妥协时,
我终于说出口:“我不让。”
周围的空气仿佛都凝固了,大家的目光明晃晃地看过来。
他们不相信,一直以来都是沈让的小跟班的我,对沈让所有的话都言听计从的我,怎么会这么果断地拒绝他。
对于他们来说,这都可以称得上是一个新闻了,沈让的舔狗终于有一天不舔了。
沈让站在我面前,沉默地看着我。
以前每次他用这样的眼神看着我时,我都会妥协。
他的五官分明,我最喜欢的是他的眉眼,眉骨突出,瞳若点漆,我喜欢他深邃的眼神,但现在我却觉得他离我是那么得远。
他下颌紧绷,几乎能看见苍白皮肤下面的青色脉络。
“顾清,把名额让给她,你……”
“我不,”没等他把话说完,我毅然决然地说,“如果你耳朵不好用的话,可以去医院看看,大家各凭本事,没理由谁弱谁有理,凭着眼泪就想让别人让步。”
我刚说完,程时宜在眼眶打转的眼泪正好落下来,还弱弱地开口:“顾清,你误会了,我没有。”
和前世一模一样,程时宜的眼泪就是她的终极武器,招数不新鲜,但是却意外的好用。
正所谓,一招鲜,吃遍天,而她也因为这样的小白花形象,赢得了所有人的心疼。
而这些人里也包括沈让。
程时宜的眼泪落下来后,果然,我又成了众矢之的:“不就仗着家里有几个破钱吗?有什么了不起的,欺负时宜。”
“对啊,时宜家境不好,如果这个小提琴能够晋级的话,她就能够直接保送到音乐学院了,对时宜来说,这个机会更重要。”
我冷笑一声:“既然这个名额给了我,我就会好好珍惜,不会轻易放弃,有钱是没什么了不起,但是也比白莲花想用眼泪走后门的强。”
我刚说完,沈让的脸色沉了下来,极力克制住情绪对我说:“顾清,时宜没有那个意思,给她道歉,要不然,待会你就不用去参加篮球社团了。”
沈让以为这能威胁到我,也是,毕竟上辈子,为了能参加篮球社团,我付出了那么多的努力,但是重来一次,我不会了。
我看着他的眼睛,拿出篮球社团的独属徽章,一个字一个字地说:“我自愿退出,并且永远不会再进。”
2
参加篮球社,是上辈子的我执着去做的事情,
原因无他,沈让是篮球队的队长。
篮球队有男队和女队之分,沈让是总队长。
为了能和沈让有共同的兴趣爱好,我去做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