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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名【竹马和知青订婚后,我随军了。】
1975年,双林县,靠山村。
沈梅和李长根是邻居,两人一起长大,18岁的时候,两人一起偷尝了禁果。
这天大队长让村民休息两天,晚上她和竹马在小树林,猎人的茅草屋一晚五次,最后一次他依然无比的疯狂。
第二天早上,沈梅浑身是吻痕,稍微动一下,就感觉腰酸背痛。
破烂的房间里还弥漫着暧昧的气息,李长根修长的手臂搂着她,感受着怀里的温暖。
沈梅深情的望着眼前的竹马,可他却漫不经心地说出了,让沈梅无比痛恨的一句话,“你明天早点去我家,我要和周知青订婚,你跟你娘去帮忙。”
沈梅震惊地抬起头,语气里满是不解?“我们俩都住一起了,你还要娶别人?”
李长根挑了挑眉,斜睨了她一眼,“我怎么会娶你?咱俩睡觉只是生理需要,沈梅心跳几乎要停止,只觉得整个大脑一片空白,怎么会是生理需要,那他们这么多年在一起算什么?”
“你无耻,你不娶我你还和我在一起,你要敢娶别人,我就告你耍流氓,你自己掂量一下。”说完就准备离开茅草屋,她真是瞎了眼,怎么会喜欢这种男人。
李长根已经起身穿衣,听到这话,懒懒地看了她一眼,“你可别不知道好赖,我娶个城里人,我将来去了城里,也能帮你找个工作,有什么不好的,我结婚后和以前一样,你想的时候我还会和你在一起,你怕什么?”
沈梅身上泛起寒意,脸上的血色慢慢褪去,唇齿轻颤着,他怎么可以这样,那我算什么?
看到她这副表情,李长根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慢慢凑近她,“不是,沈梅,你这是什么表情?你不会每天都想霸着我吧?”
这带着几分玩味的口吻,像一把利刃刺透了沈梅的心口。
她强忍住鼻腔中的酸涩感,声音都变得破碎,“我要去告你,告你耍流氓,主席说过,不奔着结婚的在一起,就是耍流氓。”
“切,你去告吧,看你娘能受的了,还是我娘能受的了。”
沈梅摔门离开,走在路上她只觉得,她气的浑身力气都耗尽了,她瘫倒在了地上。
刚才那些话还在耳边回响,她扶起衣服,看着身上被李长根在肚子上留下的吻痕,眼泪如雨般落下。
他们认识二十年,一起吃过他娘的奶,一起长大,他为她打过架,甚至在十八岁那年,他们打猪草的时候看到村里的寡妇,和男人在一起,看她们高兴的样子,她俩也学着睡在了一起。
有了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每次不去下地,两人就窝在那个茅草屋。
他们身体上无比契合,他们更是做尽了情侣间的所有亲密行径。
一起去县城供销合作社,在新年到来时,会躲在玉米墩子里亲吻约定明年相守,每天晚上都会去柴墩子里亲吻一会。
沈梅一直以为,他们俩已经在一起了,只是没有对外公开关系而已。
结果现在李长根告诉她,他要娶知青了!她坐在地上,心一抽一抽的疼,为什么?她脑子一团乱麻。
沈梅痛得不能呼吸,抖着腿扶着树站起来,她不能让别人看出来,因为她从小吃了好长时间李长根他娘的奶,她不能去告他,怕伯母伤心。
也不知过了多久,眼泪都流干了,她才整理好情绪,擦掉眼泪往村里走去。
李长根这会也休息好了,坐在门口的石头上想事情。
第二天李家就去知青点下聘了,五十块钱的,加一辆自行车,村里特别热闹,这是第一个村里人和知青订婚的,村里人很羡慕。
沈梅听她娘回来说的眉飞色舞,她眼里的神色变得黯淡。
看到她娘都为他高兴,她也明白他为什么这么想娶个城里人了,今天村里人都在夸他李长根有本事。
高中时,李长根就暗恋过一个城里姑娘,每天都会在她耳边念叨几十遍,他要娶个城里媳妇。
可惜他还没来得及表明心意,人家姑娘的爸爸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