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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出一口大白牙:“谢谢大妈,我最近忙着搞音乐呢,工作有着落了。”
大妈愣了一下,眼里闪过一丝疑惑,估计是想着我这整天瞎捣鼓音乐,能有啥出息,但还是点点头:
“行,那你加油啊,要是有难处,跟大妈说。”
我走出楼道,阳光明晃晃地洒在身上,暖烘烘的。
街边的音像店正放着一首流行歌,旋律还算动听,可在我听来,缺了点灵魂。
我抱紧吉他,朝着记忆中那些地下演出场所密集的街区走去。
我心里清楚,在那不起眼的角落里,藏着我重新崛起的机会,而我,绝不会放过任何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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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背着那把旧吉他,像个怀揣着破釜沉舟决心的战士,一头扎进了城市的喧嚣之中。
街边的风呼呼地刮着,带着些尘土和垃圾碎屑,打在脸上生疼,可我顾不上这些,满心满眼只有一个目标 —— 找到能登台表演的机会,重回乐坛。
我穿梭在那些七拐八弯的小巷子里,脚下的石板路高低不平,时不时还得跨过几个污水坑,溅起的脏水弄脏了我的裤脚,我也毫不在意。
终于,摸到了记忆中那家地下酒吧的门口。
这地方,看着不起眼,门脸破破烂烂的,招牌上的灯还坏了几个,一闪一闪地跟鬼眨眼似的。
我深吸一口气,推门走了进去。
酒吧里乌烟瘴气,烟雾缭绕得像个迷魂阵,酒气、汗味和廉价香水味混合在一起,熏得人直想咳嗽。
几个醉汉趴在吧台上,手里还攥着半满的酒杯,眼神迷离地看着虚空。
我径直走向老板,那是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脖子上挂着根金链子,正跟调酒师闲聊。
“老板,我想在这儿演出,唱歌、弹吉他,您给个机会。” 我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沉稳有力,可还是带着点急切。
老板转过头,上下打量了我一番,眼神里透着股怀疑和轻蔑:
“你?行啊,唱一首听听,要是能让客人多留会儿,多喝点酒,我就给你个机会。”
我二话不说,找了个角落,把吉他调好音,手指轻轻搭上琴弦,略一思索,唱起了一首自己原创的民谣。
歌声在这嘈杂的酒吧里飘荡开来,起初,没几个人在意,可渐渐地,那些醉汉们的目光被吸引了过来,有人放下了酒杯,歪着头静静地听。
一曲唱完,稀稀拉拉地响起了几声掌声,老板微微点了点头:
“行,小子,晚上十点过来,唱半小时,报酬不多,你看着办。”
我心里一喜,忙不迭地道谢,这可是我重生后的第一个机会,蚊子腿再小也是肉。
从酒吧出来,已经是下午时分,太阳没了上午的精气神,懒洋洋地挂在天边。
我随便买了个面包,边啃边往家走,心里琢磨着晚上的演出曲目。
回到那狭小昏暗的出租屋,我把吉他放下,坐在那张吱呀作响的旧书桌前,翻开乐理书籍,一头扎进知识的海洋。
灯光昏黄得像久病之人的眼睛,我在这黯淡的光线下,眼睛瞪得像铜铃,逐字逐句地研读那些复杂的乐理知识,遇到不懂的,就反复琢磨,笔记写了一页又一页。
不知不觉,夜色像一块黑色的幕布,悄然笼罩了窗外的世界。
我站起身,活动了一下僵硬的身体,手指因为长时间握笔,酸痛得厉害,可我知道,这还远远不够。
我再次抱起吉他,开始练习晚上要表演的曲子,手指在琴弦上飞舞,起初,总是出错,不是按错弦,就是节奏不对,每一个失误都像一根针,扎得我心里烦躁。
可我咬着牙,一遍又一遍地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