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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深吸一口气,继续说道:
“我不愿意娶盛薇为妻!请爷爷成全!”
虽姿态卑微,语气却异常坚定。
重活一世,我绝不重蹈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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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众人眼中不可多得的天才。
他们说我是别人家的孩子,永远的风云人物。
到哪都是第一名。
盛薇则是那个第二。
我和她青梅竹马,感情深厚。
准确说,是她对我频频示好,主动和我成为了朋友。
我问她作为赫赫有名的盛家大小姐,为什么要接近我。
她理所当然道:
“第一名和第二名在一起,这是顺应天意。”
“你这么优秀,只有我配得上你!”
那是我第一次心动。
后来毕业,我拒绝了导师让我出国深造的机会。
主动帮盛薇一起管理盛氏集团,扶持她成为唯一的继承人。
我尽心尽力,她感激不已。
我以为我们会水到渠成,结婚生子。
可天不遂人愿。
一次深夜,盛薇临时回公司取文件,没来得及告诉我。
结果回来路上遭遇绑匪抢劫。
我毫不犹豫赶了过去。
关键时刻,盛薇一把拽过我。
用我的身体替她挡住了刀刃。
她逃过一劫,我却手筋、脚筋都被挑断。
一代天骄,就此陨落。
我成了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废人,终身只能在轮椅上度日。
我以为她会感激我,心疼我。
可日复一日的照顾,磨灭了她的耐心。
最后徒留一腔怨恶。
她恨我挟恩图报,害她不得不跟我结婚。
“凭你这种废物,也配痴心妄想?!”
她把我丢进了贫民窟。
肮脏,混乱,暗无天日。
我被无情的难民扒光衣服,日复一日,受尽凌辱。
在蛆虫和粪便中苟延残喘,从野狗嘴中夺食。
浑身长满疥疮,活得如同一滩烂肉。
我以为这会是我的结局。
可迎接我的是更残酷的遭遇。
盛薇大张旗鼓宣布,她要结婚了。
新郎是我爸的私生子,一个混混。
她带着那人来到我面前。
捂着口鼻,嫌弃至极:
“给我抽干这个废物的血,我要拿来给我老公治病!”
我才知道,那个混混得了脏病。
盛薇以为,这样就可以给他换命。
蚀骨的痛,锥心的恨。
即使重生也无法抹去。
我死不瞑目。
他们却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直至今日,我都不理解,盛薇怎么会爱上那个渣滓。
明明我变成废人都是拜他所赐。
当年那群绑匪里,那个混混,正是发号施令的头目。
老天有眼,让我重活一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