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本只是在街头乞讨的乞儿。
阴差阳错遇见沈书昭。
心底善良的他却因为名医的一句:她是尧女啊!
而将我留下。
从此日日饮鲜鹿血,泡温泉。
锦衣玉食,无所不应。
只为了半年取我一次心头血。
01
父母早亡,老家饥荒。
我很小便成了吃了上顿没下顿,四处流浪的乞儿。
后来听说云州富饶,连街头的狗都顿顿吃的上肉骨头。
于是五年前,我便一路走来云州。
云州果真是个好地方。
繁华似锦,灯火辉煌。
只是对我们这样的乞儿不太友好。
因为很是影响市容,经常被监市赶来赶去。
这日,我被监市驱赶,跑到阴暗的胡同正巧碰上被几个地痞围住的俊逸公子。
我大喊一句:
「衙役来了!」
几个地痞如惊弓之鸟四处逃散。
我将受伤的公子扶起来,刚走出没几步。
眼前一道阴影遮挡去路。
原来发现被骗的地痞头头又折回来。
他怒气冲冲:
「兔崽子,敢骗你爷爷。」
说着,沙包大的拳头就砸了下来。
我被揍的眼冒金星,躺倒在地。
地痞从公子身上掏出沉甸甸的钱袋,冲我们咧嘴一笑。
满意的扬长而去。
「你,你没事吧。」
公子抹了一下满脸的鼻血。
艰难的爬到我身边。
推了推我。
「有事……」
我话音未落,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再醒来,我躺在一间豪华的房中。
宽大的舒适的床,盖在身上的被子温暖,舒适。
想来我是被那位好心的公子给带回来了吧。
我抓着被角,闻着香香的味道,感觉幸福极了。
「你醒啦。」
一个小丫头端着水走了进来。
我立马不好意思的放下被角,坐了起来,胸口一阵剧痛。
我强忍着问道:
「嘶——这里是哪里?」
小丫头看着比我小两三岁,十三四岁的模样,手脚麻利拧干脸巾:
「这里是沈府,听说你见义勇为救了我们少爷,少爷看你伤的不轻就将你带回来了。」
她轻轻的给我擦干净脸,见我嘴唇发白,额头渗出密密麻麻的细汗。
连忙说道:
「你等着,我去请府医。」
府医很快就来了,身后还跟着沈公子。
当时胡同阴暗,我未尝看清沈公子的模样。
此时阳光明朗,我才看清眼前的俊逸公子是如何的器宇轩昂。
我不好意思的脸红了。
「伤势如何?」他的声音如山间清澈的清泉。
府医摸着我的脉惊疑不定。
松手又附脉,松手又附脉。
如此两三次,才激动朝沈公子作揖:
「大少爷大喜啊,此女正是少爷千辛万苦寻找的尧女啊!」
「女子?」沈公子一愣。
转而似又才未听清般,激动的追问道:
「你说什么,她是尧女?!」
我不知道他们口中说的尧女是什么意思。
我只知道,冷清的俊逸公子此刻变得很是激动。
府医望了我一眼,将沈公子领了出去。
再也没有过来。
我皮糙肉厚,在沈府待了三日,伤便好的七七八八。
这三日里都是那个小丫头照顾我,哦,对了,她叫小菊。
小菊是个小话痨:
「沈府是云州很有名望的富商。」
「大少爷的名字叫沈书昭。」
……
小菊说了很多,但是我只记住了,原来他叫沈书昭啊。
真好听。
我在沈府伤好了,就该走了。
人应该有感恩的心,不能成为让人厌烦的狗皮膏药。
这日我将身上干净的衣裳换下,穿上小菊给我洗干净的乞儿衣服。
推开门,却看见了这几日都未曾来过的沈书昭。
沈书昭一脸的踌躇不定。
连我站在门前都浑然不觉。
「沈公子,我要走了,这几日多谢贵府照顾。」
我出声道。
沈书昭回过神,他看着我眼神晦暗不明。
良久,沈书昭才道:
「姑娘,请留步,在下有事相求。」
02
沈书昭说有事相求,可是我不明白。
我一个乞儿,身无长物,长得也不伶俐。
他求我什么?
沈书昭将我请至屋内。
犹豫良久才娓娓道来。
原来他有一至亲之人,身患恶